明鹏分享 | 9月份建筑行业重要政策回顾(2019)
大家好,我是明鹏君,月尾将至,作为“建筑人”要想了解行业的动向和发展趋势,盘点红头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本期的内容就让明鹏君带大家回顾下本月建设部发布了哪些新政策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行
9月2日住建部发布,自10月1日起,在10个省市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
主要内容如下:
(一)试点地区: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省和北京、上海、重庆市。
(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全部业绩实地核查:审批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住建部将组织核查组对申请资质企业全部业绩进行实地核查,重点对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四)与承诺不相符的,将依法撤销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被撤销资质企业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五)企业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优化政府城乡建设服务
9月16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
9月17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主要包含筑路工、桥隧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生产处理工、手工木工、智能楼宇管理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等11个职业(工种)。
国务院同意18项措施!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9月25日住建部发布,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该文件为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提出了若干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 强化各方责任
(一)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住建部、发改委负责)
(二)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住建部负责)
(三)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住建部负责)
(四)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应急部负责)
§ 完善管理体制
(一)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住建部、发改委负责)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发改委、住建部、市监局负责)
(三)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负责)
(四)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应急部、人民银行负责)
(五)推行绿色建造方式(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市监局负责)
(六)支持既有建筑合理保留利用(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应急部、文物局负责)
§ 健全支撑体系
(一)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住建部、市监局、商务部负责)
(二)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市监局、住建部、工信部负责)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负责)
(四)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住建部、人社部、财政部负责)
§ 加强监督管理
(一)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住建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市监局负责)
(二)严格监管执法(住建部负责)
(三)加强社会监督(住建部、发改委、市监局负责)
(四)强化督促指导(住建部负责)
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9月25日住建部发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招标项目规范规定
9月16国家发改委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几次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规范规定》通知。
八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
近日,发改委、住建部,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排查主要内容包括:
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
好了,本期的明鹏君政策回顾就到这里吧,各位小伙伴如果有其他想要了解的信息,记得留言给明鹏君哦,下一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