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鹏科普 | 住建部等七部委“挂证”专项整治下月开始!这些行为会被处罚……
发表时间:2020-01-14     阅读次数:    

明鹏科普 | 住建部等七部委“挂证”专项整治下月开始!这些行为会被处罚……

11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显示住建部将联合多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由于文件的篇幅较长,明鹏君给大家整合了以下重点内容,并进行了分类。

专项整治对象

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专项整治内容

(一)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二)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整治阶段安排

自查自纠(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1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显示住建部将联合多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由于文件的篇幅较长,明鹏君给大家整合了以下重点内容,并进行了分类。

专项整治对象

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专项整治内容

(一)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二)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整治阶段安排

自查自纠(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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