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鹏科普 | 勘察设计工程师不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建造师还会远吗?
发表时间:2019-09-09     阅读次数:    

明鹏科普 | 勘察设计工程师不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建造师还会远吗?

最近,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18年12月1日起,申报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通知》中指出,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自2018年12月1日起,申报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这意味着,由申请人及其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对申请人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在10月31日,住建部也发布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通知》中要求自2018年11月12日起,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自2018年11月12日起,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及其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对申请人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申请人员社保等信息的真实性,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个人和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从这两则《通知》可以看出,两个通知的目的是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简化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所以可以预见未来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也将会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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